丰进立和助力大连银行1.47亿借贷案胜诉并执行

周贝昕    律所动态    丰进立和助力大连银行1.47亿借贷案胜诉并执行

丰进立和助力大连银行1.47亿借贷案胜诉并执行

 

20208月,东北某家制造业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 2018年向大连银行营口分行签署了本金人民币13000万(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元的金融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借款人一次性本息还清,借款合同还约定了借款利率、罚息利率等内容,并由借款人所属制造业集团名下的多家公司提供了最高额保证和不动产抵押担保。2019年10月9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限届满,大连银行多次催告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无动于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经丰进立和初步查明,借款人为扩大生产经营,曾于2015-2016年期间与包含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十多家银行机构申请贷款,贷款总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借款人用于贷款的抵押物早已严重超出抵押价值,且大连银行依法享有的抵押权顺位靠后、变现困难。多家辽宁的本土律师事务所认为追回贷款的难度较大,部分银行已将该公司借款作为不良债权转让。

 

丰进立和律师作为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了解案情后,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认为,借款人的举动透露出浓厚的逃废债的嫌疑——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拒不沟通、拒绝还款、又放任多家银行起诉,同时借款人的厂区占地几万平方米、职工上千人、企业仍在正常经营,丝毫未有放弃经营的迹象。借款人的实际控制人事实上仍持有众多资产,可以通过认定关联公司“人格混同”,最终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方式,将该笔贷款追回。经丰进立和专业的案件分析,采取有效的诉讼方案,最终取得胜诉判决,本金、利息、罚息等得到法院的全额支持,目前已经入分期偿还的程序,有效的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编者语:

在银行严格监管的信贷审批流程下,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所涉的借款法律关系及附属的担保法律关系通常不会有太大争议,银行都可自行通过诉讼流程拿到法院的“胜诉”判决。但金融借款法律关系的借款一方通常为法人,如若遇到法人经营不善而导致无可执行财产、法人所有财产变现困难的情况,则容易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银行的“胜诉”判决就会沦落为“一纸空文”。

 

因此,如何通过分析法律关系、找到案件的突破点,判断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再结案件合实际情况查得借款人财产线索,最后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银行追回钱款十分考验办案律师的业务能力。

 

近年来,丰进立和律师保持高效、严谨、缜密、稳健的工作风格,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敬业的服务态度以及超强的执行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文末附法院生效判决书)

 

 

 

 

 

 

2020年11月5日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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